高考加分政策因年份和地区而异,明确分为鼓励类和扶持类。鼓励类加分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展现多元潜能;而扶持类加分则侧重于关怀特殊群体,如少数民族学生和烈士子女,确保教育公平与机会均等。
重庆2024年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1)当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时,在高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将享有额外的分数加成进行投档。这一加成旨在为特定条件的考生提供一定的竞争优势。一旦考生的投档分数达到高校的录取标准,是否录取则由高校根据自身的招生政策和标准来决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同一考生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那么只能选择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进行计算,不能将这些加分项进行累加。此外,所有关于加分的规定均不适用于那些不按照省份或专业分配招生计划的特殊招生项目。
a、在重庆市高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户籍、学籍连续3年),高考录取时可加10分(艺术、体育类加5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高考录取可加10分(艺术、体育类加5分)。
b、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归侨、华侨、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5分加分投档政策,最终录取由高校决定。
c、对于烈士子女,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额外的20分加分政策进行投档(若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则加分额度为10分)。这一政策旨在表达对烈士家庭的敬意,并为烈士子女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
符合高考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需主动申报,并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同时经过三级公示程序,其加分资格方能被正式认可。
(2)对于统一高考总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如果相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这些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将享有优先投档的资格,高等学校应积极支持并提供这一优先录取的机会。
(3)对于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在特定艰苦边远地区或岛屿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军人子女,包括在飞或停飞不久的空勤军人子女、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以及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如果他们参加统一高考并达到相关高等学校的投档线,将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此外,在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转改文职人员的现役干部子女,若参加统一高考并满足军队院校的投档要求,也将得到优先录取的待遇。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以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在报考高校时,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将享有优先录取的待遇。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在参加全国统考时,将享受与军人相同的优待政策,这些政策旨在肯定他们的贡献,并为他们及其子女提供教育上的支持和帮助。
(6)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中职直升类考生以及参与体育单招、残疾单招、高职专项类等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他们将不享受上述提及的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等照顾政策。这些政策主要适用于通过普通高考途径报考的考生。
(7)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录取,定向招生要求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同批次普通专业最低投档线下20分。若高校未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可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就业、中外合作办学等招生专业)。
(8)当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在录取过程中,即使经过征集志愿后仍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时,经过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的批准,可以针对有志愿的考生进行适当降分录取,以确保这些计划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9)对于部分高校在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如果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仍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这些高校可以提出申请。经过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同意后,可以采取以该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作为降分投档志愿的方式,对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降分投档,并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以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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