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请务必保持积极心态,无需过分忧虑。国家深知教育对于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因此特别设立了全面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旨在为您的求学之路提供坚实的支持与保障。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执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提示: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 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补助内容: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资助标准:省内录取院校500元、省外录取院校1000元。
办理方式: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部: 010-66097980、010-66096590。
受理时间:7月1日-9月15日
每天8:00-20:00。
023-6539 3933
31567393
咨询老师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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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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